快速检索: 关键词:施工图审查 | 方案节能评审 | 边坡基坑 | 资质管理 | 执业注册 | 进郑登记 | 造价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信息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国家住建部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勘察部分反馈意见的通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国家住建部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勘察部分反馈意见的通报


郑建文〔2012〕108号

发布时间:2012-08-06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4570
 点击下载全文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2012年5月31日至6月2日,住建部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组对我市的4个在建工程:保利百合小区2#楼、永恒中州花园1#楼、永丰新都三期29#楼、上街区公园街9#楼进行了质量监督执法检查。6月3日,国家检查组在郑州进行了意见反馈。勘察专家对4个工程反馈的3个存在问题是相同的。3个共同存在的问题是:1、野外编录不规范,岩土性质描述内容不全,原位测试记录不标准;2、地震效应评价中等效剪切波速计算方法与规范不符(保利百合小区2#楼除外);3、岩土试验报告特别是外委测试报告未盖计量认证章。
    上述共同问题的存在说明一些勘察单位法规意识、执行国家规范的意识薄弱,质量保证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或流于形式。如问题1的存在说明编录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3.2、3.3)执行;没有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3号令)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执行。问题2的存在说明波速测试人员、报告编写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4.1.5、4.1.9条)。问题3的存在说明一些单位对实验室的认证工作不重视, 对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不严格;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应具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要求还不清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将此次住建部检查出的勘察部分存在的3个共同问题,通告全市勘察设计单位。要求全市勘察设计单位,以住建部的监督检查和河南省住建厅工程质量管理年为契机,针对检查出的3个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我委将进一步配合省厅开展2012年度勘察专项检查,依法对勘察设计企业的质量管理程序及实验室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查,对违反国家法规、违反强条、原始资料不规范的,依法予以处罚。确保我市工程勘察质量明显提高。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  设计  通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2日印发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4号(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50米院内元绍商务二楼)

豫ICP备120122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