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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2012年第二季度季报上报情况的通报


豫建设标〔2012〕38号

发布时间:2012-08-28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295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报表季度统计数据上报有关规定,截止2012年7月13日为止(按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季度统计数据上报时间为每个季度的下一个月,即:四月、七月、十月及次年的一月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除郑州、开封、许昌、漯河、新乡、南阳等6市外,其余12个省辖市第二季度季报上报率均达到100%。现将郑州等6市未按时完成2012年第二季度季报上报任务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季度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有明确规定,我厅对做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季度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也提出过明确要求(详见《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和2011年季报的通知》(豫建设标〔2010〕66号)),但在季度统计数据上报过程中,仍不时有少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不按规定要求按时完成上报任务,严重影响了我省的声誉。
    希望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季度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企业统计报表以及季度统计数据上报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企业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并按规定按时完成企业统计报表上报工作任务。
    自2013年起,凡在当年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报表上报工作中连续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取消参加当年年终评奖、评先资格。同时,对因未按时完成企业统计报表和季度统计数据工作任务被通报批评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除取消当年参加年终评奖、评先资格外,还将取消参加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估的资格或降低诚信等级。
 
     点击查看未按时完成上报任务的城市及企业名单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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