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16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2〕35号
发布时间:2012-09-06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073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二)(医疗建筑抗震加固)>等4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2012〕35号)以及《关于批准<平屋面建筑构造>等12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2012〕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二)(医疗建筑抗震加固)>等4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2012〕35号)以及《关于批准<平屋面建筑构造>等12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2012〕6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建质〔2012〕35号
2.建质〔2012〕69号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