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督查的通知
豫建建〔2013〕39号
发布时间:2013-05-03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339
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
省住建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第一督查组将于5月8日至12日来我市检查工作(详见豫建建〔2013〕39号)。请相关三(二)1中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迎检工作,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市建委勘察设计处
2013年5月3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督查的通知
豫建建〔2013〕3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3〕108号)和省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2013〕32号)部署要求,我厅决定于2013年5月8日至22日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促进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督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督查范围
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督查内容
1.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
2.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2〕54号)和省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豫建〔2011〕90号)情况。
4.各地落实省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2013〕32号)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
听取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应包括督查内容所涵盖的4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 保障性安居工程。受检工程从各地项目台账中抽取,每个省辖市抽查6个在建项目,其中省辖市4个,省辖市所辖1个县(市)2个。每个省直管试点县(市)抽查2个在建项目。所抽查的工程项目砖混结构形象进度应在2层(含2层)以上,框架结构形象进度应在3层(含3层)以上。原则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参建企业各抽查1家。1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时已检查过的项目不再进行抽查。
2. 轨道交通工程。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根据在建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四、督查要求
(一)做好迎检准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组织全面自查,严格开展检查,摸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完善监管台账,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督查时,请各地提供必要的检查仪器设备。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督查组要认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深入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监管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反馈,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并责成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跟踪整改,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各地要以督查工作为契机,完善制度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地迎检接待应一律从简,督查组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要求。
附件: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督查分组及成员名单
2013年4月23日
附 件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督查分组及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陈 震
成 员:王改成 顾振锡 李士平 李志强 尚志诚 张 震
督查地市:郑州、洛阳、三门峡、巩义
联 络 员:崔 斌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
(电话:13700850282)
第二组
组 长:张天峰
成 员:董 航 高 新 李海鹏 孙 医 卜 刚
王重建
督查地市:开封、安阳、濮阳、兰考、滑县
联 络 员:王长宝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
(电话:13663718998)
第三组
组 长:喻幕海
成 员:程 森 张彩霞 赵运生 杨景亮 肖险峰 易怀林
督查地市:新乡、鹤壁、焦作、济源、长垣
联 络 员:范非凡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科长
(电话:13937110165)
第四组
组 长:顾孝同
成 员:王 勇 屈凌俊 闫艳军 吴建生 周文杰 王新山
督查地市:商丘、周口、永城、鹿邑
联 络 员:刘曙辉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
(电话:15981938675)
第五组
组 长:高贵平
成 员:李 旸 李宝光 彭保华 卫文涛 陈新社 祁洪波
督查地市:漯河、驻马店、信阳、固始、新蔡
联 络 员:邢慧娟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
(电话:15838035821)
第六组
组 长:陈子培
成 员:吴正海 张龙飞 张笑冰 蒋明希 邢慧颖 张殿中
督查地市:许昌、平顶山、南阳、邓州、汝州
联 络 员:路耀东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
(电话:13783679811)
省住建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第一督查组将于5月8日至12日来我市检查工作(详见豫建建〔2013〕39号)。请相关三(二)1中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负责人、技术人员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迎检工作,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市建委勘察设计处
2013年5月3日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督查的通知
豫建建〔2013〕3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3〕108号)和省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2013〕32号)部署要求,我厅决定于2013年5月8日至22日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促进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督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督查范围
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督查内容
1.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
2.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各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2〕54号)和省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的指导意见》(豫建〔2011〕90号)情况。
4.各地落实省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豫建〔2013〕32号)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
听取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应包括督查内容所涵盖的4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抽查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1. 保障性安居工程。受检工程从各地项目台账中抽取,每个省辖市抽查6个在建项目,其中省辖市4个,省辖市所辖1个县(市)2个。每个省直管试点县(市)抽查2个在建项目。所抽查的工程项目砖混结构形象进度应在2层(含2层)以上,框架结构形象进度应在3层(含3层)以上。原则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参建企业各抽查1家。1月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时已检查过的项目不再进行抽查。
2. 轨道交通工程。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根据在建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四、督查要求
(一)做好迎检准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组织全面自查,严格开展检查,摸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完善监管台账,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同时,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督查时,请各地提供必要的检查仪器设备。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督查组要认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深入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监管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反馈,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并责成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跟踪整改,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各地要以督查工作为契机,完善制度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地迎检接待应一律从简,督查组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要求。
附件: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督查分组及成员名单
2013年4月23日
附 件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督查分组及成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陈 震
成 员:王改成 顾振锡 李士平 李志强 尚志诚 张 震
督查地市:郑州、洛阳、三门峡、巩义
联 络 员:崔 斌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
(电话:13700850282)
第二组
组 长:张天峰
成 员:董 航 高 新 李海鹏 孙 医 卜 刚
王重建
督查地市:开封、安阳、濮阳、兰考、滑县
联 络 员:王长宝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
(电话:13663718998)
第三组
组 长:喻幕海
成 员:程 森 张彩霞 赵运生 杨景亮 肖险峰 易怀林
督查地市:新乡、鹤壁、焦作、济源、长垣
联 络 员:范非凡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科长
(电话:13937110165)
第四组
组 长:顾孝同
成 员:王 勇 屈凌俊 闫艳军 吴建生 周文杰 王新山
督查地市:商丘、周口、永城、鹿邑
联 络 员:刘曙辉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
(电话:15981938675)
第五组
组 长:高贵平
成 员:李 旸 李宝光 彭保华 卫文涛 陈新社 祁洪波
督查地市:漯河、驻马店、信阳、固始、新蔡
联 络 员:邢慧娟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
(电话:15838035821)
第六组
组 长:陈子培
成 员:吴正海 张龙飞 张笑冰 蒋明希 邢慧颖 张殿中
督查地市:许昌、平顶山、南阳、邓州、汝州
联 络 员:路耀东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科长
(电话:13783679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