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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3〕27号

发布时间:2013-05-20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6774
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豫建设标〔2013〕27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郑州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凡我市境内持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包括中央驻豫、省直勘察设计企业)均应参加2013年度资质动态考核。

    二、考核程序
    2013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一律使用“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EIv5.0(操作)办法填报动态考核申报表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下载考核表(1份)并提供相关材料,报所在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提出初审考核意见并汇总后统一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并确定年度动态考核结论。
    三、有关事项
    考核内容、申报材料、结论等内容详见豫建设标〔2013〕27号(见附件1)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动态考核表(带条形码)1份单独装订,其它材料(1份)应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原件除外,资质证书原件请不要带封皮),装入档案袋,封面注明单位名称、编号。
    2.信息联络员、统计员表 (如有人员变动的企业)报送书面资料并通过郑州勘察设计信息网——网上办公—— 信息联络员/统计员 填报。
   3. 持有各等级工程勘察资质的企业的勘察资质不参加2013年动态考核,但需在数据备案模块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全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业绩信息,并打印带条形识别码的动态考核申报表。
    4.各企业请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所有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除申报材料外另附资质复印件2份并注明单位编号)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情况及注册执业人员统计表 报送至郑州市勘察设计处(市建委16楼1601室),逾期不再受理。

    对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企业,在郑州勘察设计信息网上进行通报,并报建设厅给予处理。考核结束后,将在郑州勘察设计信息网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豫建设标〔2013〕27号)  
          2. 2012年度获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表彰的101家优秀勘察设计企业(郑州市40家) 
          3.动态考核业务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
        2013年5月20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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