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豫注工〔2013〕1 号
发布时间:2013-08-15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5421
各省辖市、省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部属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 )有关规定,现将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我省已取得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有效期为2013年12月底、2014年6月底,需要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人员,必须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学习,考查合格后方可重新注册(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必修课:《土木工程施工新技术》,选修课:《地基基础设计方法及实例》。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9月4日报到,5日至8日学习;
地点:嵩山饭店(伊河路156号),联系电话:0371- 67176699,会务组:1155房间。
培训费、资料费5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260元/人·天。
四、注意事项
已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人员需自带《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首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需带1张1寸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交纳证书工本费10元,以便学习合格后办理《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五、联系方式
0371-69153922 66229282(传真)
附件: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人员名额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继续教育人员名额
郑州市174人 安阳市11人 鹤壁市2人 济源市5人 焦作市14人 开封市11人 洛阳市57人 漯河市3人 南阳市19人 濮阳市7人 商丘市8人 新乡市12人 信阳市7人 许昌市6人 周口市15人 驻马店市10人 平顶山市9人 三门峡市3人 其他5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 )有关规定,现将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我省已取得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有效期为2013年12月底、2014年6月底,需要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人员,必须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学习,考查合格后方可重新注册(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必修课:《土木工程施工新技术》,选修课:《地基基础设计方法及实例》。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9月4日报到,5日至8日学习;
地点:嵩山饭店(伊河路156号),联系电话:0371- 67176699,会务组:1155房间。
培训费、资料费5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食宿费260元/人·天。
四、注意事项
已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人员需自带《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首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需带1张1寸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交纳证书工本费10元,以便学习合格后办理《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五、联系方式
0371-69153922 66229282(传真)
附件: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人员名额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2013年度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继续教育人员名额
郑州市174人 安阳市11人 鹤壁市2人 济源市5人 焦作市14人 开封市11人 洛阳市57人 漯河市3人 南阳市19人 濮阳市7人 商丘市8人 新乡市12人 信阳市7人 许昌市6人 周口市15人 驻马店市10人 平顶山市9人 三门峡市3人 其他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