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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郑建文〔2013〕130号

发布时间:2013-09-12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466
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1999年1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报请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其中,第一章总则第二条规定:“本建设标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再次转发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请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中,和接受行政审批机关委托参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中,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党 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 



2013年9月11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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