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建设的通知
郑建文〔2014〕45号
发布时间:2014-04-18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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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有关处室和二级机构,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建设的通知》(豫建办〔2013〕15号)转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14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广播电影
电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建设的通知
豫建办〔2013〕15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广电局(文广新局),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广电局(文广新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建设工作,确保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全面有序推进,根据省政府《关于批转省广电局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2号)和国家广电总局、原建设部《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管理确保有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通知》(广发技字〔2002〕4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规范全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2月1日起,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二、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将红线范围内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设计(包括机房、管线、分布系统、公共接入点等)与建设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三、各建筑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199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等规范,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的有线数字电视建筑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应包括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设计内容。其它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四、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中应包括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的验收。按照省政府《关于批转省广电局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2号)中“由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全省统一技术规范的数字广播电视节目平台、传输平台、客户服务平台”要求,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住宅、楼宇有线数字电视信号接入。建设单位在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核验及入网手续,并开具入网证明后,方可进入联合验收程序。
五、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施工企业进入现场,开展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建设和改造施工提供便利。建设和改造施工中发生的费用,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六、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的有线数字电视网必须与当地行政区域性内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联网。未经广播电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前端传输、转播广播电视节目。
七、加强对有线数字电视网络设施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止或妨碍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不得擅自改动或迁移网络设施、设备,遇到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迁移的,应当征得广电部门的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承担改动或迁移的费用,并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补偿。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4年1月7日
机关各有关处室和二级机构,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建设的通知》(豫建办〔2013〕15号)转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14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广播电影
电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建设的通知
豫建办〔2013〕15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广电局(文广新局),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广电局(文广新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建设工作,确保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全面有序推进,根据省政府《关于批转省广电局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2号)和国家广电总局、原建设部《关于加强有线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管理确保有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通知》(广发技字〔2002〕4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规范全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2月1日起,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二、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将红线范围内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设计(包括机房、管线、分布系统、公共接入点等)与建设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三、各建筑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199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等规范,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的有线数字电视建筑工程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应包括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设计内容。其它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四、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中应包括有线数字电视基础传输网络的验收。按照省政府《关于批转省广电局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2号)中“由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全省统一技术规范的数字广播电视节目平台、传输平台、客户服务平台”要求,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住宅、楼宇有线数字电视信号接入。建设单位在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核验及入网手续,并开具入网证明后,方可进入联合验收程序。
五、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施工企业进入现场,开展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建设和改造施工提供便利。建设和改造施工中发生的费用,可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六、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住宅小区的有线数字电视网必须与当地行政区域性内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联网。未经广播电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前端传输、转播广播电视节目。
七、加强对有线数字电视网络设施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止或妨碍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不得擅自改动或迁移网络设施、设备,遇到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迁移的,应当征得广电部门的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承担改动或迁移的费用,并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补偿。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