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13 铁道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及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发布时间:2003-11-07 来源:建设部 浏览量:6289
附表2-13
一、铁道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
注:1、打“√”的,表示需要该专业。 2、铁路行业设计资质分铁路综合和铁道专业两种。铁路专业只设甲级设计资质:铁路综合设计资质分甲、乙两级,铁路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分甲(Ⅰ)、甲(Ⅱ)两类。 二、铁道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注:1、铁路综合设计甲(Ⅰ)级设计单位承担铁路设计任务不受限制,铁路综合设计甲 (Ⅱ)级设计单位只能承接100公里以下的新建铁路或200公里以下的既有铁路改建 (不含铁路枢纽、特殊特大桥、长度1公里以上隧道)的勘察设计。 2、铁道综合乙级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不包括区段站、特大桥、长度500米以上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