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检索: 关键词:施工图审查 | 方案节能评审 | 边坡基坑 | 资质管理 | 执业注册 | 进郑登记 | 造价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6-08-07 来源:建设部 浏览量:3082
  现批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35-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4.1.1、4.2.4、4.2.5、4.2.6、4.3.1、4.3.10、4.3.11、5.2.5、6.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其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四月十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4号(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50米院内元绍商务二楼)

豫ICP备120122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