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12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6641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扩权县建设局(委):
为保证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加强对省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全省审查机构的工作和审查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和《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豫建设标〔2004〕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与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联系。
河南省建设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办法(试行)
一、为保证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全省审查机构的工作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和《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豫建设标〔2004〕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省建设厅负责对本省持有省建设厅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内的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考核。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审查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按规定程序记录不良记录,并将处理结果报省建设厅。
三、省建设厅原则上每年对全省审查机构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组成员由国家公务人员和专家共同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按本办法进行考核,确保考核工作质量。
四、考核内容包括审查机构基本条件、审查行为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等三个方面。
基本条件考核:满分40分,包括办公场所、组织机构、人员条件、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等,采取考核组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审查行为考核:满分40分,包括业务承接、审查收费、审查流程、审查时限、质量管理、不良记录报送等,采取考核组现场检查方式进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提供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并记录的审查机构不良记录情况,将在考核时予以采用。
审查质量考核:满分40分,包括审查内容、复审处理、安全隐患情况、错审情况、漏审情况、审查结论情况等,采用考核组随机抽取检查项目进行。
审查机构的考核得分按《河南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执行。
五、受检机构应积极配合考核组的工作,按时提供考核期内的工作总结、审查机构基本情况相关资料、审查项目汇总表、抽检项目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审查记录、合格书、建筑节能备案表等审查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建设主管部门应提供审查机构不良记录情况证明。
六、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形成综合考核意见,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级。考核总分为120分,考核等级依次分为四等,既优秀(100-120分)、良好(80-99分)、基本合格(70-79分)、不合格(0-69分)。
审查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一)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二)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 (三)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施工图审查质量考核得分小于该项分值的60%(即24分的); (五)经其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包括勘察文件)中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六)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
七、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考核优秀的作为审查机构升级和评先的依据;考核良好的作为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依据;考核基本合格的审查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后作为重新认定的条件。考核不合格的审查机构,责令暂停承接施工图审查业务,限期整改后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降低或取消其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
考核基本合格和整改后符合要求的原不合格审查机构,将作为今后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对其进行不定期、不告知巡查和抽查。
八、考核组成员考核期间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说 明
一、打★者为否决项,该项考核内容不达标或有该项行为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其中:对有第1.3条考核内容所列“达不到相应认定条件……”问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由省建设厅组织重新认定。
二、本考核标准所列扣分方式分两类:(1)“扣分”:是指在本项考核指标分值的基础上扣减,有按单项次(人次)扣分的,累计扣分值,直至0分;(2)“倒扣分”:是指在本项考核指标分值计0分的基础上扣减,有按单项次(人次)扣分的,累计扣分值,下不封底。
三、考核指标第1.3项所称“专职审查人员”是指受聘固定在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不同时从事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人员,以人事关系证明或注册单位为准;“兼职审查人员”是指征得所在勘察设计企业同意,并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的技术人员。
四、对考核指标第1.3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的考核,目前以省建设厅认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时认定的审查人员名单为准;实行培训、考核、认证制度后,以省建设厅颁发证书为准。“不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审查人员”有三层含义:(1)不在省建设厅认定的审查人员名单中的人员;(2)仅符合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定的审查人员条件,却从事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图审查的审查人员;(3)超出相应专业从事审查的人员。
五、考核指标第1.3项所称审查人员“每人每年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考核,包括:建设部、省建设厅或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组织的涉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以及与施工图审查相关技术培训或继续教育,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按照规定应当接受的继续教育等,应有书面资料供查证。
六、考核指标第1.5项在《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信息管理系统》未统一使用前,该项按10分计。
七、考核指标第2.1项“审查收费“中所称的”乱收费“是指不按规定标准收取施工图审查费用、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影响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的行为。
八、考核指标第3.2项“问题处理”、第3.4项“错审情况”、3.5项“漏审情况”、3.6项“审查意见”的得分取抽检项目的平均分,即:假设某审查机构被抽检3个项目,每个项目3.2项“问题处理”分值分别为A、B、C,则该审查机构第3.2项考核指标的得分为(A+B+C)/3;第3.4项、3.5项、3.6项指标的考核得分以此类推。
九、考核指标第三项“施工图审查质量”中所称“错审”、“漏审”是针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而言,以违反工程建设标准标准强制性条文数计。“错审”有二层含义:(1)送审的施工图(含勘察文件)实际未违反某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中判断其违反;(2)送审的施工图(含勘察文件)确有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某条的问题,施工图审查机构发现了问题,但引用条文不当、或问题性质判断错误(或不准确)。“漏审”是指送审的施工图(含勘察文件)实际违反了某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但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中未能发现并指出。
十、考核指标第3.1条“审查内容”中对建筑节能专项审查的考核,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建设厅有关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执行;审查要求按节能设计标准和即将实施的《河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技术标准》规定。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 设计 审查 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印发
为保证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加强对省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全省审查机构的工作和审查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和《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豫建设标〔2004〕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与我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联系。
河南省建设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考核办法(试行)
一、为保证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全省审查机构的工作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和《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豫建设标〔2004〕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省建设厅负责对本省持有省建设厅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且在证书有效期内的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考核。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审查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按规定程序记录不良记录,并将处理结果报省建设厅。
三、省建设厅原则上每年对全省审查机构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组成员由国家公务人员和专家共同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按本办法进行考核,确保考核工作质量。
四、考核内容包括审查机构基本条件、审查行为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等三个方面。
基本条件考核:满分40分,包括办公场所、组织机构、人员条件、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等,采取考核组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审查行为考核:满分40分,包括业务承接、审查收费、审查流程、审查时限、质量管理、不良记录报送等,采取考核组现场检查方式进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提供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并记录的审查机构不良记录情况,将在考核时予以采用。
审查质量考核:满分40分,包括审查内容、复审处理、安全隐患情况、错审情况、漏审情况、审查结论情况等,采用考核组随机抽取检查项目进行。
审查机构的考核得分按《河南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执行。
五、受检机构应积极配合考核组的工作,按时提供考核期内的工作总结、审查机构基本情况相关资料、审查项目汇总表、抽检项目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审查记录、合格书、建筑节能备案表等审查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建设主管部门应提供审查机构不良记录情况证明。
六、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形成综合考核意见,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级。考核总分为120分,考核等级依次分为四等,既优秀(100-120分)、良好(80-99分)、基本合格(70-79分)、不合格(0-69分)。
审查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一)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二)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 (三)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施工图审查质量考核得分小于该项分值的60%(即24分的); (五)经其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包括勘察文件)中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六)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
七、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考核优秀的作为审查机构升级和评先的依据;考核良好的作为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依据;考核基本合格的审查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后作为重新认定的条件。考核不合格的审查机构,责令暂停承接施工图审查业务,限期整改后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降低或取消其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
考核基本合格和整改后符合要求的原不合格审查机构,将作为今后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对其进行不定期、不告知巡查和抽查。
八、考核组成员考核期间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说 明
一、打★者为否决项,该项考核内容不达标或有该项行为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其中:对有第1.3条考核内容所列“达不到相应认定条件……”问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由省建设厅组织重新认定。
二、本考核标准所列扣分方式分两类:(1)“扣分”:是指在本项考核指标分值的基础上扣减,有按单项次(人次)扣分的,累计扣分值,直至0分;(2)“倒扣分”:是指在本项考核指标分值计0分的基础上扣减,有按单项次(人次)扣分的,累计扣分值,下不封底。
三、考核指标第1.3项所称“专职审查人员”是指受聘固定在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不同时从事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人员,以人事关系证明或注册单位为准;“兼职审查人员”是指征得所在勘察设计企业同意,并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的技术人员。
四、对考核指标第1.3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的考核,目前以省建设厅认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时认定的审查人员名单为准;实行培训、考核、认证制度后,以省建设厅颁发证书为准。“不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审查人员”有三层含义:(1)不在省建设厅认定的审查人员名单中的人员;(2)仅符合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规定的审查人员条件,却从事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图审查的审查人员;(3)超出相应专业从事审查的人员。
五、考核指标第1.3项所称审查人员“每人每年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考核,包括:建设部、省建设厅或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组织的涉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以及与施工图审查相关技术培训或继续教育,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按照规定应当接受的继续教育等,应有书面资料供查证。
六、考核指标第1.5项在《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信息管理系统》未统一使用前,该项按10分计。
七、考核指标第2.1项“审查收费“中所称的”乱收费“是指不按规定标准收取施工图审查费用、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严重影响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的行为。
八、考核指标第3.2项“问题处理”、第3.4项“错审情况”、3.5项“漏审情况”、3.6项“审查意见”的得分取抽检项目的平均分,即:假设某审查机构被抽检3个项目,每个项目3.2项“问题处理”分值分别为A、B、C,则该审查机构第3.2项考核指标的得分为(A+B+C)/3;第3.4项、3.5项、3.6项指标的考核得分以此类推。
九、考核指标第三项“施工图审查质量”中所称“错审”、“漏审”是针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而言,以违反工程建设标准标准强制性条文数计。“错审”有二层含义:(1)送审的施工图(含勘察文件)实际未违反某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中判断其违反;(2)送审的施工图(含勘察文件)确有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某条的问题,施工图审查机构发现了问题,但引用条文不当、或问题性质判断错误(或不准确)。“漏审”是指送审的施工图(含勘察文件)实际违反了某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但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中未能发现并指出。
十、考核指标第3.1条“审查内容”中对建筑节能专项审查的考核,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建设厅有关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执行;审查要求按节能设计标准和即将实施的《河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技术标准》规定。
主题词:城乡建设 勘察 设计 审查 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