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检索: 关键词:施工图审查 | 方案节能评审 | 边坡基坑 | 资质管理 | 执业注册 | 进郑登记 | 造价咨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智能化示范小区设计》等14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智能化示范小区设计》等14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05 来源:郑州建委设计处 浏览量:5549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划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随着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更新,《智能化示范小区设计》等14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详见附件)已经不适应需要。经审查,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废止《智能化示范小区设计》等14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附件: 废止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5月14日

郑州市土木工程协会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4号(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50米院内元绍商务二楼)

豫ICP备120122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