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筹建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6 来源: 浏览量:4180
全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7﹞90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14号)等文件要求,为我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经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库。现将有关专家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造价咨询、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及大中专院校
二、申报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库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并根据工作需要及专家日常工作行为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甲级造价咨询单位可申报1-2名专家,其他单位可申报1名专家。
申报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科学公正、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
(二)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工程造价咨询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
(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满10年,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遵守保密纪律。对要求保密的资料或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检查对象泄露保密事项。
(五)年龄原则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申报方式
(一)填写《郑州工程造价咨询专家申报表》(纸质表格与电子文档同时填报)。
(二)将纸质表格(2份)报送至市建委勘察设计处160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zjwsj@163.com(文件名:单位+姓名)。
(三)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5月11日
联系人:李晓辉 电话:0371-67188922
附件:郑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专家申报表
2018年4月26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7﹞90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14号)等文件要求,为我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经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库。现将有关专家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造价咨询、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及大中专院校
二、申报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库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并根据工作需要及专家日常工作行为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甲级造价咨询单位可申报1-2名专家,其他单位可申报1名专家。
申报工程造价咨询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科学公正、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
(二)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工程造价咨询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
(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满10年,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遵守保密纪律。对要求保密的资料或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检查对象泄露保密事项。
(五)年龄原则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申报方式
(一)填写《郑州工程造价咨询专家申报表》(纸质表格与电子文档同时填报)。
(二)将纸质表格(2份)报送至市建委勘察设计处160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zzjwsj@163.com(文件名:单位+姓名)。
(三)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5月11日
联系人:李晓辉 电话:0371-67188922
附件:郑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专家申报表
2018年4月26日